内容简介
《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法律规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陈亦聪,湖南湘潭人。本科及硕士毕业于中国大学,获学士、硕士学位,于华东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供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从事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及法律问题研究、市场与产品创新规则设计等工作,并先后在《证券市场导报》《证券法苑》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图书目录
导言
xxx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透视
xxx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产生与表现形式
一、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简要描述
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内生性
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表现形式
四、小结:本书所研究的证券交易异常情况
第二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引致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方原因
三、技术故障
四、人为差错
第三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市场危害
一、影响证券交易功能
二、加剧证券交易风险
三、危害证券市场稳定
四、损害投资者利益
第二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自律管理
xxx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自律主导模式的缘由
一、证券交易所处置交易异常情况的要求
二、交易异常情况实行自律处置具有比较优势
三、交易所具有自身声誉与市场规模的自利动机
第二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自律处置的定位与价值取向
一、与交易所角色定位相关的两起典型实例
二、角色定位的进一步: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的价值取向
第三节基于秩序价值的处置措施
一、访问--交易参与人接入系统
二、稳定价格--减缓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
三、临时停牌--暂停单只或者部分证券的交易
四、临时停市--暂停整个市场的证券交易
五、实践--中外市场对闪电崩盘的应对
第四节基于公平价值的处置措施:错误交易的矫正
一、证券交易中的错误交易之认定
二、错误交易政策:公平导向下的价值均衡与整合
三、协商调整--对已达成的交易结果进行调整
四、取消交易--对已达成的交易结果予以撤销
五、制度困境--我国市场对乌龙指的处置
第三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行政监管
xxx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必要性
一、证券交易异常情况与市场失灵:以程序交易为例
二、证券交易所双重目标带来的自律失灵
第二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基本内容
一、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总体目标
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的边界
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方式
第三节他山之石: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境外实践
一、对交易技术革新保持与务实的监管态度
二、保障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自律管理的优势发挥
三、对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不当行为给予必要监督
第四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中的民事责任
xxx节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及其具体适用
一、民事责任的基本类型及归责原则
二、民事责任中的程度及其区分标准
三、超越私法的一般视角来看待证券交易所市场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在组织和管理证券交易中的角色定位
一、证券交易所自身兼具公、私法人属性
二、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特定服务具有准公共物品之特征
三、证券交易所与市场主体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证券交易所民事责任的承担与限定
一、基于市场职能与商业属性的故意与重大标准
二、基于监管职能与公共属性的善意监管免责原则
三、证券交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及实现
第四节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角色定位与责任承担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功能定位与民事责任承担
二、证券公司的角色定位与民事责任承担
三、信息技术外包商的角色定位与民事责任承担
第五节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一个关键领域的比较研究
一、技术故障是引发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主要原因
二、证券期货市场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制度
三、日本证券期货市场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制度
四、我国证券期货市场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制度
第五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法律规制的完善
xxx节我国证券交易异常情况法律规制的现状与不足
一、我国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制度的现状
二、我国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制度的不足
第二节《证券法》关于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规制的修改要点
一、补充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类型及处置措施
二、建立错误交易取消机制的基本框架
三、强调证券交易所自身利益冲突的防范
四、增加证券交易所善意监管免责的
第三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法律规制配套机制的完善思
一、细化证券交易异常情况预防与处置的行业标准
二、明确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自律管理的标准及程序
三、构建证券交易异常情况风险与责任分配的协议安排
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
兰心蕙质,亦聪亦文
--代序
2014年6月14日,亦聪博士的微信里浮现出一幅温馨的图景:在浅绿色的背景下,一只小孩的小手,紧紧拽着一只大人的手,须臾没有分离。后面配以数行文字:
乔问:妈妈你会不会感情下去?我明确表示没听懂。乔解释:感情下去的意思就是不会扔下自己的宝贝。我明确表示一定会感情下去,但我马上又要开始加班和出差的一周……
寥寥数语,亦聪博士的细腻温婉和紧张忙碌跃然纸上。是的,她正处于人生最为繁忙的阶段。为人妻、为人母,同时承担着繁重的工作。更为难得可贵的是,这些年来,她还博士课业学习,最终以一篇令人满意的博士学位论文划上了一个的句号。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80后的陈亦聪博士是湖南人,在进入华东大学攻读博士之前,她在中国大学完成了本科和硕士学位,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一个偶然的机会,道兄引见,本人成为她的博士生导师,从而有幸着她的多元人生。
亦聪博士供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任高级经理。这位看似柔弱的女孩,拥有一颗坚强的内心,已然成为所法律部的重要顶梁柱。我多年的好友,原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总监卢文道博士(现转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一部总监)多次对她赞誉有加,称她不仅业务过硬,而且心地善良,帮扶了法律部的许多年轻人。
的确,亦聪博士的勤勉踏实和周到细致,给每一位和她接触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因为如此,这些年来,她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广泛的赞誉:2013年度获得浦东新区建设全国示范性劳动竞赛组委会浦东新区先进个人励;2013年度获得所优秀员称号;2011年和2012年两度获得所十佳员工……
工作上勤勉敬业,学术上孜孜以求。亦聪博士在完成日常工作之余,还积极从事市场规则建设、业务创新制度设计和资本市场法律问题的研究,先后在《证券市场导报》、《证券法苑》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多篇被《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同时还参与《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美国卷)》的编译工作。2013年10月15日晚,亦聪博士受邀赴华东大学,她从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市场的轨迹、监管的尺度以及光大证券8·16异常事件对制度规范的等四个方面,向大家清晰地呈现了证券市场上异常交易情况的突发性、复杂性以及相关问题处置的棘手性,其严谨的思辨,透彻的分析令人叹服,在场师生深受启迪。
梅花香自苦寒来。亦聪博士对证券市场交易异常事件的关注与研究,由来已久。
的确,投资者炒股,关心的往往是价格的涨跌。但在证券市场中,和投资盈亏一样无法预期的,还有那些不期而至的交易异常事件--如果交易无法正常进行,价格发现就只是泡影。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大量先进技术的使用,这一不确定性已经日益严重地影响到证券市场基础功能的实现。从全球视野来看,以技术故障和乌龙指为典型的交易异常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更是屡见不鲜,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如何保障参与的证券交易能够在高效率、低成本并且安全可靠的市场下进行,成为证券交易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和。
这个难题,一直以来就是证券交易所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担心、关注并为之努力的核心问题。由于交易系统软硬件设备缺陷、信息通讯设施的可靠性以及人为疏忽的不可避免,交易异常情况尽管是小概率性事件,但发生的可能性始终存在。这就需要发挥法制的作用,确保对交易异常情况的预防、处置和监管,能够在正确价值取向的引导下,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具有正当性和合的法制框架下进行,并将相关主体可能承担的市场和法律风险限定在一个可预见、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而且,一旦风险为现实,还要在法制的框架内,合理分配其损失。
如果法制的这些作用能够发挥,面对不期而至的交易异常情况,我们就不会因为无章可循而手足无措,面对不断推进的技术创新和变革需求,我们就不会因为担心无法控制的市场与法律风险而裹足不前,证券交易所实施技术变革、运用现代科技组织管理证券交易的热情和动力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由此可见,对证券交易的有序运作而言,技术与法律看似泾渭分明,实则相辅相成。而现行证券法律制度对此还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也缺乏系统性的梳理和研究,由此决定了从法律规制角度研究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亦聪博士多年的工作积累使其得以熟悉证券交易的运作机制和制度脉络;而直接参与 光大证券8·16事件等若干重大交易异常事件的处置,也促使她下决心从切身感受中去发现、梳理和问题,进而结合市场的实际需要去探索解决问题的径和方法。作为身处市场前沿的从业人员,在针对本文主题进行的数次讨论中,亦聪博士多次表达了对于现状的关注和担忧:在缺乏确定价值和有效制度供给的情况下,对于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置和监管,往往会按照事后诸葛亮的模式进行判断和定性。这既不利于证券交易所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果断、及时的处置,也不利于市场主体形成合理的政策预期和风险分配观念。
通过总结梳理境内外市场丰富的案例,亦聪博士从法律的角度对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尝试探讨在日益多元的价值体系下,如何确定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的主导价值,如何合理分配市场创新动力带来的外部效应和市场组织者的法律责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证券法》修改为核心的制度完善。所形成的文章,具有较强的资料性和实用性,相信能为国内相关研究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的监管实践提供较好的参考和借鉴。
兰心蕙质,亦聪亦文。
是为序。
罗培新
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家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