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永昌466号高新大楼1-2楼
邮编:325024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绿化、市容环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治理和城市管理秩序;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
(三)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有关的行政许可;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负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业务指导及园林绿化(不含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市政道的配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五)负责行使市容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建成区河道管理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管理中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以及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对无照商贩行为和交通管理对侵占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指挥和调度各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集中查处违法行为。
(七)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工作。
(九)负责受理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负责编制数字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负责发现、收集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监督相关部门、各街道、开发区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情况。
(十一)组织、协调防汛、抗台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组织处置工作。
(十二)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潘乐仲:党组、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福:党组副、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联系瑶溪、海滨中队。
甘世邱:党组、副局长,分管规划监察科;联系状元、蒲州中队。
程海彬:党组、副局长,分管园林绿化管理处;联系永中、灵昆中队。
何亮明:党组、副局长,分管二科、道管理处、排污管理处、灯管理处和安全生产;联系永兴、沙城中队。
周启敏:党组、纪检组长,分管办公室、政工科;联系天河、海城中队。
陈 升:党组、副局长,分管一科、数字中心(指挥中心)、卫生管理处和防汛抗台;联系直属中队。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息公开、财务、财产管理、对外联络、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经费年度预算及监管使用;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罚款票据的监督管理;负责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更新及其他固定资产配置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共事务工作以及财务、财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机构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计划生育、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承办机关及直属机构人员因公出国(出境)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党务、文明建设和思想工作;指导本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工作;负责局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一科
负责编制全区市容市貌和户外广告、卫生等发展规划;负责监督指导相对集中行使的市容、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管理、、交通占道、城市河道等行政处罚职能的执行情况;负责拟订全区年度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和计划;负责全区卫生管理与环卫企业资质管理,监督、考核各街道卫生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中队和各派驻中队的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部署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任务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联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全区疏导点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河道的整治管理工作;负责对各街道市容管理的指导工作。
(四)二科
负责全区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各项专业规划编制,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竣工和验收工作;制订城市桥梁(立交桥、人行桥、涵洞)、排污泵站、排水排污管网、照明设施、城市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翻新和疏浚计划,下达维修任务;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和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燃气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市政照明设施和户外灯饰项目的和管理工作;监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区市政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宣传关于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承担有关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性审查;负责指导直属中队和派驻中队依法行使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管理、、交通占道、城市河道等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职能的法制工作;负责重大案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区局权限的案件审核和组织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区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参与规划建设项目的会审工作;负责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处罚查处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对全区违法建设情况的报表、信息汇总等工作;负责联系与规划有关的行政处罚执法业务往来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
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参加与行政审批有关技术审查工作,并负责综合协调落实;指导各街道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
(七)指挥中心(数字综合科)
负责编制数字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远期计划;负责数字规划的落实和数字的硬件建设;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中心、与执法方面道系统、无线指挥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指挥和调度各街道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执法人员应急指挥调动;负责数字信息中心有关与执法方面的信息分流与处置;负责数字与执法热线的投诉受理、督办工作;做好与区长热线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和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