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

  协会简介

中国证券业协会,Securities Association of China,SAC。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例》的有关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2011年6月23日至24日,协会召开了第五次会员大会,陈共炎同志当选为会长。20年来,协会认真贯彻执行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指导下,团结和依靠全体会员,切实履行自律、服务、传导三大职能,在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反映行业意见、改业发展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发挥了行业自律组织的应有作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最高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截至2011年6月,协会共有会员239家,其中,证券公司107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86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家,资信评估机构5家,特别会员39家(其中地方证券业协会36家,证券交易所2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1家)。

协会的旨是: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发挥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会员的权益;维持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

  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明确了协会在以下三方面的主要职责:

  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行使下列职责: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规;依员的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给予纪律处分。

  依据行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行使下列职责:制定自律规则、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认定和执业注册管理;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对其进行持续教育和培训;负责做好证券信息技术的交流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会员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对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对交易系统事故的调查和鉴定;负责制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运行规则,监督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活动和信息披露等事项;行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职责。

  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行使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自律管理职责: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督促会员依法履行公告义务,对会员信息披露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制定证券从业人员职业标准,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和水平认证;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其他自律、服务、传导职责。

  中国证券业协会连续被国家管理机关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并在国家30年系列活动中被评为中国30年120家优秀集体之一。

   协会旨

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发挥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会员的权益;维持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主要职责

  协会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行使下列职责: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规;依员的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给予纪律处分。

协会依据行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行使下列职责:制定自律规则、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认定和执业注册管理;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对其进行持续教育和培训;负责做好证券信息技术的交流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会员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对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对交易系统事故的调查和鉴定;负责制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运行规则,监督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活动和信息披露等事项;行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职责。

  协会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行使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自律管理职责: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督促会员依法履行公告义务,对会员信息披露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制定证券从业人员职业标准,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和水平认证;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其他自律、服务、传导职责。

   协会领导

会长 :陈共炎

副会长:兰荣 陈自强杨晓武邓映翎丁国荣牛冠兴王开国朱云来杨鹍 何如 陈耿林义相

秘书长:李格平

   协会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日常办公事务;拟订内部办公规章制度;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承担会级工作会议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办公文件、印章、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协会公共关系管理和对外宣传; 负责财务核算、固定资产及行政事务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协调协会党委、纪委、监察室及工会的日常事务。

   证券公司会员部

  统一管理会员及特别会员的会籍;负责组织证券公司会员及特别会员的业务交流工作;教育组织证券公司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规;承担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日常事务;组织拟订证券业务的自律规则和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协助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证券经纪业委员会、证券业财务会计委员会工作;组织协调创新试点类及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工作;负责证券公司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组织推动证券公司会员诚信建设,管理诚信信息; 证券公司会员利益,反映会员呼声;受理证券公司会员的投诉,并调解其纠纷;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的申请及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地方协会特别会员,联系与沟通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特别会员;组织证券公司会员和地方协会特别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证券研究与咨询公司会员部

  负责证券研究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员的联络与业务交流工作;教育组织证券研究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规; 组织拟订证券研究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业自律规则和业务标准,并监督实施; 协助协会证券分析师委员会工作; 组织推动证券研究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员诚信建设,管理诚信信息;证券研究机构和证券咨询公司会员利益,反映会员呼声;受理证券研究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员的投诉,并调解其纠纷;组织证券研究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公司会员部

  负责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特别会员的联络与业务交流工作;教育组织基金管理公司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规; 组织拟订基金业自律规则和业务标准,并监督实施; 协助协会证券投资基金委员会工作;组织推动基金管理公司会员诚信建设,管理诚信信息;基金管理公司会员利益,反映会员呼声;负责基金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组织影子定价和权证估值;受理基金管理公司会员的投诉,并调解其纠纷;组织基金管理公司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关系部

  负责联系国际证券业组织;负责协会港澳台事务;组织实施与境外的业务和信息交流;配合协调境外培训;管理外事来访和出访事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术部

  组织行业信息技术交流与研究;协调推动会员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组织行业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重大事故调查和鉴定;协助信息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织行业科学技术励评选;负责协会信息系统开发及管理;管理协会网站、中心机房及电子设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

  组织证券行业科研活动;开展专项研究和重大问题研究交流工作;编辑出版《中国证券》月刊和《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年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建立和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体系;拟订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证券业、基金业高管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境外培训;组织编制《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以及投资者教育资料;开展行业培训交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业标准工作委员会

  组织拟订从业人员业务类别和从业人员执业标准;建立对从业人员执业能力、诚信状况的动态评价体系;组织管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拟订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相关办法,建立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承办从业人员资格注册、变更、年检;协助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组织起草行业自律监察工作规则;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协会章程及其他自律规则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场外市场工作委员会

  研究和制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制度;办理股份报价转让公司挂牌备案、定向增资备案、退市公司挂牌备案;负责主办券商自律管理和服务;监管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信息披露;监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协调管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技术系统;负责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统计分析;受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来电、来访、投诉,解答相关问题;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缴办法

  2007年1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会费收缴办法》。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协会会员必须按缴纳会费。会费分为入会费和年会费。具体缴纳办法如下:

  xxx条 入会费。

  凡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按照会员类别须在入会时一次性缴纳入会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入会费为每家10万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入会费为每家1万元。

  第二条 年会费。

  会员按以下每年缴纳年会费:

  (一)证券公司会员年会费按其注册资本金的万分之一缴纳。应缴年会费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缴纳;超过60万元的,按60万元缴纳。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会员年会费按上年末其所管理的基金单位总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的万分之零点三折算缴纳。应缴年会费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缴纳;超过60万元的,按60万元缴纳。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会员,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下的(包括3000万元),年会费按每家1万元缴纳;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的,年会费按每家2万元缴纳。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员年会费每家按10万元缴纳。

  (五)会员入会当年可免交年会费。

  第 特别会员本着自愿原则缴纳。

  第四条 会费缴纳时间:

  (一) 会员入会费在入会注册登记后15日内缴纳。

  (二) 会员年会费于每年6月30日前缴纳。

  第五条 本办法经第四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协会新闻

  2012年,会长陈共炎逐条梳理了5月举行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提出的证券行业创新11项措施的具体进展情况,并表示按照证监会安排,这11项措施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

   协会章程

  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本章程于2007年1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5月9日中华人民国民政部核准。

   xxx章

  总则

   xxx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全称为THE SECURITIES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SAC)是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协会的旨是: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发挥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会员的权益;维持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

  协会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华人民国民政部(以下简称中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第四条

  协会的会址设在中国。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协会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行使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规;

  (二)依员的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和要求;

  (三)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四)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五)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六)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七)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协会依据行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行使下列职责:

  (一)制定自律规则、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二)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认定和执业注册管理;

  (三)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并对其进行持续教育和培训;

  (四)负责做好证券信息技术的交流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会员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对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对交易系统事故的调查和鉴定;

  (五)负责制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运行规则,监督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活动和信息披露等事项;

  (六)行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协会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行使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自律管理职责:

  (一)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督促会员依法履行公告义务,对会员信息披露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二)制定证券从业人员职业标准,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和水平认证;

  (三)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

  (四)其他自律、服务、传导职责。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协会会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章程;

  (二)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

  (三)符律、法规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许可在中国境内从事 证券业务;

  (四)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设立后加入协会。

  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从事证券有关业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可以申请加入协会。

   第十条

  协会根据需要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会员申请加入协会时,应当按照协会的要求进行登记注册。

   第十二条

  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代表其在协会履行职责。

  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会员更换会员代表,须向协会书面报告。经确认后,继任会员代表可以继任该会员在协会的职务。

   第十

  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二节 会员的与义务

   第十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要求协会其权益不受损害的;

  (三)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的;

  (四)对协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和的;

  (五)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和获得协会服务的;

  (六)对协会工作的、和监督权;

  (七)会员大会决议的其他。

   第十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协会的声誉;

  (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按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交纳会费;

  (七)服从协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协会的检查与协调;

  (八)会员大会决议的其他义务。

  第三节 特别会员

   第十六条

  协会设特别会员。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者基金、地方性证券组织等有关机构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协会的特别会员。

   第十七条

  特别会员享有下列:

  (一)表决权;

  (二)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的;

  (三)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和获得协会服务的;

  (四)对协会工作的、和监督权;

  (五)会员大会决议的其他。

   第十八条

  特别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协会的声誉;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协会反映情况,按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大会决议的其他义务。

  特别会员自愿交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xxx节 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

  协会的最高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团主持。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监事;

  (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

  (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

  (七)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但制定和修改章程以及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须经到会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由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二节 理事会

   第二十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

   第二十五条

  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中国证监会委派。非会员理事不超过理事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六条

  会员理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会员中具有代表性;

  (二)能正常行使会员、履行会员义务;

  (三)支持协会工作;

  (四)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制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六)决定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

  (七)决定设立和撤销专业委员会,聘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八)决定其他应由理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常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时,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第三十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非会员理事组成,非会员理事不超过常务理事会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二)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三)批准协会预决算;

  (四)审议会长办公会提请审议的各项议案;

  (五)根据会长提名聘任秘书长;

  (六)决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的设置;

  (七)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七条的除第三项外理事会及本章程其他条款的理事会的其他职权;

  (八)执行中国证监会授权或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三十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长认为必要时亦可召开。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四节 会长办公会、会长、秘书长

   第三十五条

  协会设专职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任期四年,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协会根据需要设专职副会长,会长、专职副会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

   第三十六条

  协会根据需要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

   第三十七条

  协会设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第三十八条

  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二)决定协会日常工作重大事项;

  (三)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

  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协会代表人。

   第四十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

  (二)主持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工作;

  (三)组织实施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预决算;

  (四)提名秘书长,聘任副秘书长;

  (五)聘请业内外专家担任协会顾问;

  (六)聘任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聘用协会专职工作人员;

  (七)常务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

   第四十一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民政部关于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基本条件;

  (二)在证券业内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声望;

  (三)证券行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

  (四)热爱协会工作;

  (五)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节 监事会

   第四十二条

  协会设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会是协会工作的监督机构。

   第四十

  监事会的职权是:

  (一)监督协会章程、会员大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二)列席理事会会议,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三)决定和罢免监事长;

  (四)审查协会财务报告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审查结果;

  (五)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四十四条

  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的会员理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十五条

  协会的监事、理事不得互相兼任。

   第五章

  资产

   第四十六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是:

  (一)会费;

  (二)资助、社会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第四十七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八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九条

  协会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与继任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和国家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一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二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执行。

   第五十四条

  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向理事会、监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六章

  终止

   第五十五条

  协会完成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

   第五十六条

  协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查同意。

   第五十七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

  协会经中国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九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用于与本协会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组织机构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机构


中国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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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履历1981年-1985年,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学士学张育军位;  1985年-1988年,就读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1993年,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  1993年-1995年,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处长;  1995年05月-1995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10月-1997年... (继续浏览)

高勇

  人物简介高勇高勇,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1965年8月生,银川人。1987年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专业毕业,在职博士学历。早年做过四川原副省长的秘书,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做过三年副州长。1999年7月,任中国证监会成都办党委副、副主任。2000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党委、主任。2002年6月任成都市委常委,分管金融工作。2003年兼任成都市... (继续浏览)

证券总裁刘东

  人物介绍中员,高级经济师,金融学硕士。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证券业务总部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新疆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经纪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期货业协会理事。曾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已于2014年8月底离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继续浏览)

大交易

  基本概念 大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买卖,是指达到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交易制度中都对大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交易   有关按照,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的有所不同。 ... (继续浏览)

高洪星

  工作经历  时间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1987-1988年 深圳发展银行 信贷员、信贷主任、团委 1988-1994年 深圳发展银行爱华支行、发展大厦支行 行长、党支部 1995-1997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信贷处 副处长、处长 1997-1999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珠海分行 行长、党组 2000-2002年 国泰君安证券深圳分公司(辖... (继续浏览)

中科证券

  简介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科证券,总部在朝阳区,下属有23个营业部,成立于2002年,代表人。截至2002年底,公司总资产为39.23亿元;净资产为10.5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06%。共辖23家证券营业部和13家服务部,主要分布在全国大中城市。   发展  科技证券业务的发展得益于中科信公司证券业务十年的发展和积累。中科信公司是最早取得A... (继续浏览)

吴利军

  基本信息  吴利军同志,1964年8月出生,汉族,山西朔州人,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助理、党委委员。   个人经历吴利军同志1988年起先后在国家物资部、国内贸易部人事劳动司、办公厅工作;1997年4月任国内贸易部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副主任;1997年10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负责人;1998年10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培... (继续浏览)

倍特贸易

  基本信息  成都倍特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拥有的法人资格,主要从事国产、进口汽车销售、汽车修理及汽车相关业务项目,如车险代理、出租汽车等和车用、工业用润滑油销售。公司拥有一支能打硬仗、团结拼搏的高素质队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态势良好。  成都倍特贸易有限公司已在汽车贸易领域历经十四载风雨。自2001年经销秦川福莱尔汽车以来,连续两年销量排名... (继续浏览)

梁安琪

  人物经历1973年,梁安琪13岁在广州学芭蕾舞,后加入广州文工团,成为舞蹈演员。1980年到澳门发展,梁安琪回忆称:“以前在内地生活,无忧无虑,但去了及澳门,便发现可以饿死街头都无人理。”1986年在私人舞会上结识现时丈夫何鸿燊,以其舞技成功吸引何,其后成为何的四太。1989年9月,何鸿燊以梁安琪的名义购置了寿山村道26号洋房(面积约3000平方英尺),... (继续浏览)

证券从业人员

  摘要根据,证券从业人员主要指下列人员:1.证券中介机构的正副总经理,但证券兼营机构和该款第五项的机构中不负责证券业务的副总经理除外;  2.证券经营机构中内设各证券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   3.证券经营机构下设的证券营业部的正、副经理人员;  4.证券经营机构中从事证券代理发行业务的专业人员;  5.证券经营机构中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的... (继续浏览)

中铁二局

  基本资料中铁二局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二局公司名称: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INA RAILWAY ERJU CO.,LTD.交易所:上海公司注册国家:中国省份:四川省城市:成都市  工商登记号:5101091001058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6号高发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10号中铁二... (继续浏览)

国海证券

  公司简介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04.77亿元,净资产30.56亿元。员工总数超过5000人。分别在深圳、、上海设立了5家分公司,在广西区内及区外主要省会城市设立51家营业机构,先后控股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 (继续浏览)

证券场基础知识过关必做2000题

  图书信息   书 名: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过关必做2000题作 者:圣才学习网出版社: 中国石化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年7月1日   ISBN: 9787511404992  开本: 16开  定价: 52.00元    内容简介《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系列: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过关必做2000题(含历年真题)(2010-2011)》... (继续浏览)

国金证券公司

  国金证券公司国金证券公司是一家资产质量优良、专业团队精干、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规范类资格的综合类上市证券公司,也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七家合规试点证券公司之一。公司前身为成都证券,于1990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是国内xxx批从事证券经营的专业证券公司之一,公司注册地在四川省成都市。 公司现有证券营业部15家、证券服务部7家,营业网点遍及... (继续浏览)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目录 1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简介 2 相关背景 3 设置机构 4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委员 ▪ 联邦证券法 ▪ 部门 ▪ 监管法律 ▪ 司法介入 5 如何司法介入 ▪ 加强监管 6 UT斯达康 7 如何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简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缩写为:SEC。根据《1934年证券交... (继续浏览)

中盈置业

  企业简介: 自80年代于创立中联物流集团,主营物流产业,并于1997年参与新机场的搬迁工程。在90年代成立中外投资有限公司,主营商业地产投资,以各类物业长期租赁和营运增值为主,其中包括临街商铺、高价值住宅物业、住宅物业、工业地块等。从2000年开始从事国内房地产的产业,分别在汕头组建汕头市中色厂房开发有限公司(注资1500万元)和东莞怡安豪庭有限公司(注...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