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993年以前任省律师协会办公室主任,非诉讼业务委员会主任,《律师》付主编,省立法专家库,省专家库。在任该职务期间,多次受司法部及全国律师协会、省委、省律师协会委托主持对全省律师事务所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和总结,为案件的办理提供有效指导。主要有:大兴安岭火灾案;北安五虎二狼案;王守信贪污案;乔四案等。
1993年辞去省处级干部职务,领衔开办启凡律师事务所。此后,承办了大量经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等各个方面的法律事务,以对案件的负责及勤奋赢得了社会的热情鼓励,所开办的律师事务所在社会上也有了一定的影响。
成就
能够办理各种法律事务,尤以企业改制、银行、证券、房地产、大型项目投标业务见长。
成功案例:闻名全国的小宛诉贾平凹《废都》著作权纠纷案,经反复诉争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全国首例尸体解剖民事纠纷----老教授大脑遗失案,代理原告得到合理赔偿;中央领导批办的南岗区致命案,得到;代中汽公司诉美国亚洲战略集团合资纠纷仲裁案,侵权事实被最终认定;代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338辆达契亚车被扣案,至最高法院获全面胜诉;敢冒风险为省委批示责办、省内一大型企业负责人担任人,该优秀企业家被控挪用,经成功,该人最终被宣告无罪;浙江波斯登集团举报我省一代销员挪用,作为其人三下常熟反复阅卷,发现疑点,,被告人最终被无罪,被扣财物亦悉数返还;成功办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省证券公司改制;各地证券公司改制;凡奇集团收购省科学器材公司等诉讼非诉讼案件。
社会兼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
办案风格:缜密、严谨、敢碰硬、讲究文字语言的说与美感,善于把握案件全局,出奇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