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生
1984.07—1986.06,省委《奋斗》社编辑
1986.06—1987.10,省顾委办公厅秘书
1987.10—1988.05,省顾委办公厅副科级秘书
1988.05—1990.10,肇东市五站镇副镇长
1990.10—1991.12,省委政研室副科级研究员
1991.12—1992.12,省委政研室正科级研究员
1992.12—1993.10,省委政研室副处级研究员
1993.10—1996.02,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6.02—1997.11,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7.11—2000.08,安达市委副、市长
2000.08—2003.06,省研究室副主任、党组(其间: 2002.10—2003.04到国务院研究室参与《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2003.06—2003.12,省副秘书长(副厅级)
2003.12—2005.07,黑河市委副、市长
2005.07—2010.02,黑河市委、市常委会主任
2010.02—2012.01,市委
2012.01—2012.04,市委、市常委会主任
2012.04—2012.06,省委常委,市委、市常委会主任
2012.06—2013.05,省委常委
2013.05—2013.11,省委常委、委
2013.11—2013.12,省委常委,省党组副
2013.12—2017.03,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党组副
2017.03—2017.06,省副省长、党组副;
2017.06—,省副省长、党组[2]。
十七、代表。
工作分工
负责发展、财税金融、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办公厅及其代管机构、省发改委、监察厅、财政厅、人社厅(公务员局)、编办、地税局、统计局、省法制办、省物价监管局、金融办、龙江银行、省采购中心、省社保局、医保局、省行政学院、省发展研究中心。
代管省民政厅、环保厅。
联系省、省政协、党派、省军区、驻哈部队,省国税局、财政部驻专员办、审计署特派办、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省国家开发银行,驻商业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任免信息
2017年4月2日,省官网近日更新“领导介绍”一栏信息显示,省副省长、省党组副郝会龙已不再担任省委常委职务。